业务说明
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
2.巴黎公约途径;
3.PCT 途径;
二、申请文件
1.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名字、地址;
2.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等;
3.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4.委托书。
三、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
四、保护期限
初始保护4年,可连续延长2个3年,最长保护期限10年。
五、申请语言
保加利亚语。
六、保护期限
3-4 个月。
年度 (申请日起) | 官费 |
|---|---|
| 5年 | 300 |
| 8年 | 400 |
|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 |
| 语言:保加利亚语 货币:列弗 官网:http://www.bpo.b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