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德商标侵权一审判赔300万元

2022-11-28 来源: 未知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作为世界知名的电气企业,在第九类电开关、断路器、继电器等商品上享有第G715396号等5个Schneider和施耐德中外文商标的使用权。因为杭州东恒电器有限公司在网站和网页上使用施耐德和Schneider/施耐德标志来宣传和介绍其断路器、继电器、开关等商品的行为构成对施耐德中国公司相应商标权利的侵犯,施耐德中国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东恒公司涉案侵犯施耐德中国公司商标权,判决东恒公司赔偿施耐德中国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东恒公司明知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反复侵犯施耐德中国公司商标权,主观恶意明显。一审判决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