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说明
一、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直接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包括巴黎公约途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也包括从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中分离)。
2.PCT:国际申请(PCT申请)进入德国国家阶段(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二、审查形式
DPMA(德国专利商标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三、保护期限
自申请日起 10 年。
四、申请语言
德语
年度 (申请日起) | 官费 |
|---|---|
| 4年 | 210 |
| 7年 | 350 |
| 9年 | 530 |
|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 |
| 语言:德语 货币:欧元 官网:http://www.dpma.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