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fuka】日本11类商标转让

2019-08-08 来源: 国际商标
  【hofuka】日本11类商标转让
  商标名称:hofuka
  商标注册类别:第11类
  商标注册号:6110098
  商标是否可转让:是
  商标是否可授权:是
  电话(同微信):15517851322
  咨询QQ:bugxie
  商标价格:2.5万
  注册商品或服务项目:
  空気冷却装置,空気清浄装置,電気式調理用圧力鍋,浴室用装置,電気毛布(医療用のものを除く。),シャンデリア,加熱調理器具,調理用こんろ,電気式加熱調理器具,照明用放電管,家庭用電気式扇風機,懐中電灯,電球,電球用フィラメント,ヘアドライヤー,電気式暖房装置,ランプ用ケーシング,白熱電球,LED照明用器具,照明用器具及び装置,乗物用照明器具,自動車用ライト,電子レンジ,冷蔵庫,蛇口
 
  转让日本商标有哪些规定?
 
  经济发展至今,行业之间的竞争越发激烈,每个企业都卯足了劲提高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在这其中商标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企业对商标的重视与需求催生了众多商标交易平台的诞生跟发展,在各种商标交易服务中,商标转让因其便捷快速且成功率高的优势而获得多数商家的青睐,成为企业获取商标专用权的常用途径。其中,国际商标转让的需求相对更多,而不同的国家对商标转让有不同的规定,接下来国际商标网为大家介绍一下日本商标转让的相关规定。
 
  日本商标转让相关规定
 
  1. 转让日本商标时,转让商标有两个及以上的指定商品的,可以按每个指定商品予以分开办理,需要注意的是,若被分开指定的商品与其以外的任何一个指定商品相类似时将不在此限,也就是说近似/相似商品应一并转让;
  2. 日本商标属于联合商标的,不能单独分开转让;
  3. 日本商标转让完毕的,需要按照通商产业省命令的规定,在日报上公布其受让商标权的事实;
  4. 日本商标转让的,除继承等一般继承除外的,商标权已经发生转移,需要按前款规定公布日起,必须经过三十天后方可以注册;
  5. 当该日本商标的商标权属于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机关、以及非盈利的公益团体的,不得进行商标权转让;
  6. 转让日本商标时,若该商标权属于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及其机关,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团体/公益事业,除随同其失业者外不得移转。
 
  以上就是国际商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日本商标转让时的一些规定,如果您有相关的业务需求,想要买一个日本商标或是其他国际商标,尽管来本平台咨询我们的商标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