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专用权侵犯处罚内容

2022-11-28 来源: 未知

商标注册专用权侵犯处罚是怎么样规定的?今天平克曼为大家分享一下有关商标注册专用权侵权处罚规定。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专用权侵犯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注册专用权侵犯处罚的相关内容,需要了解更多商标注册知识的朋友,可以在平克曼知识产权网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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