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发水商标转让类别属于哪一个大类?

2022-11-28 来源: 未知

洗发水,又名香波、洗发露、洗发精或者洗发膏,是应用最为广泛的洗发用品,也是最常用的发用化妆品之一。用于洗净附着在头皮和头发上的人体分泌的油脂,汗垢,头皮上脱落的细胞以及外来的灰尘、微生物、定型产品的残留物和不良气味等,保持头皮和头发清洁及头发美观。

洗发水商标转让属于3类化妆品日化品,主要包括清洁制剂和不含药物的梳妆用制剂。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洗发液*030134

本类尤其包括: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

——室内芳香剂;

——梳妆用卫生制剂。

本类尤其不包括:

——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

——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第一类);

——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

——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含药物的洗发水,药皂,含药物的润发乳和含药物的牙膏(第五类)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商标过户费用为500元,费用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500元

2、商标公证费用:商标公证费用为600元,国家商标局直接收取的

3、商标转让的最终价格是由市场和商标持有人决定的,便宜的商标几千块钱也能买到,一般来说,一枚注册商标的转让价格不会少于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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