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商标遭抢注
近来,随着疫情而引发的热词遭到多家企业进行抢注商标,成为很多人讨论的问题。该如何应对该类事件的发生成为当下相关政策所需面临的问题所在。
继“钟南山”“李文亮”之后,“李兰娟”商标也遭遇商标抢注。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兰娟”商标于2月12日被营口东璧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抢注,注册分类为10-医疗器械、05-医药两类。而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以“李兰娟”为关键词的商标共显示7条搜索结果;以“钟南山”为关键词,检索到2月7日以来共有19条商标申请。这些申请涉及的产品包括化肥、凉茶、白酒、啤酒、日化用品等。其中,“钟南山凉茶”“钟南山壮功酒”也已被申请。口罩商标等医疗器械用品,成为缺口。
为啥有人热衷于抢注商标?
恶意进行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一条灰色产业链,由于相关利益引发的商业竞争行为已经是非常常见的行为。由个人或企业发起申请,通过产权代理进行递交材料,抢注成功后实现倒卖,或进行维权从而实现利益增值。
现在申请商标的价格并不高,个人申请注册的话,基本就是300申请费用。但是由于商标注册数量增多,非专业人士没有进行前期调查很难一次性提交申请通过,所以找专业代理机构的话费用一般也能控制在1500元左右。
而对于进行热词商标抢注的者而言,究竟又是抱有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者来说,热点事件发生时往往是抢注商标的最佳时期。但同时,“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以及其它与新冠肺炎疫情紧密联系的词汇,也是全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恶意抢注行为一经曝光,便引来众人讨伐,认为“吃相难看”。
对此不同的注册者所持有态度也不同,对于引起口诛笔伐的事主有的进行发函道歉,并申请撤回商标,有的只是进行撤申并未致歉。处于道德观的制高点,我们认为对于恶意进行商标抢注的应该对此进行道歉并进行撤商。若站在其他角度,就需要通过不同的角色来进行分析了。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有得治吗?
2月以来,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屡屡出现,除了舆论讨伐,有什么规定可以约束这种行为呢?
张晓菊表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如果没有经过注册,但擅自以“钟南山”等人名作为商标使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部门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张晓菊说,“出现这种恶意抢注的现象之后,对专业代理公司是有惩罚的制度了,有的被处罚了10万元。”
“钟南山、李兰娟是我国抗击非典和新冠肺炎疫情的领军人物,其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大家都耳闻能详。”张晓菊称,“从社会公众的角度看,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不但侵犯其姓名权,而且还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八)款中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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