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口罩出口要求,你想要的都在这里|新闻资讯|商标转让
医用口罩出口要求,随着全球疫情不断蔓延,口罩等防疫物资在全球各地已出现脱销状况,疫情严重的多个国家出现了防疫物资短缺和抢购潮。针对这一情况,世界各国开始采取对口罩等医用物资进行管制,同时,也有不少国家宣布将恢复从中国市场进口口罩等医用物资产品。
截止目前,中国海关并未禁止或者限制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正常出口。并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表态鼓励防护服口罩等物资的出口。
由于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全国口罩日产能达到1.1亿只,日产量达到1.16亿只,国内口罩问题已经得到了极大的缓解,这意味着中国拥有足以向国外出口口罩的产能。
鉴于各国对进口相关产品的要求各不相同,全球纺织网小编整理了口罩等医用物资出口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具体汇总如下:
Step 1:取得国内药监部门二类经营资质
1.医用口罩生产、销售二类资质
2.非医用口罩没有医疗资质限制
3.代理出口企业无须医疗资质
4.部分国家需要取得自由销售证明
5.生产包装列明医用以及相应参数
Step 2:符合进口国产品监管要求
个人防护和医用两类口罩。需满足进
口国准入条件,取得相应标识。
美国:NIOSH or FDA 欧盟:CE
澳大利亚:TGA or CE 韩国:K FDA
下面是部分国家对口罩的准入要求
3、医用口罩出口要求,注意事项
1)医用口罩的型式检测需送检有资质的实验室,型式检验的检测周期请咨询送检的实验室。
2)EN 14683:2019标准将医用口罩分为Type I、Type II及TypeIIR三种型号,其中Type I型用于流行病期间的患者和其它人群,Type II和Type IIR用于医护人员,送检时,需要针对产品型号,每种型号都要送检。
3)细菌过滤效率的检测按照EN 14683:2019的附录B进行。
4)呼吸阻抗的检测按照EN 14683:2019的附录C进行。
5)防溅阻力的检测按照ISO 22609:2004进行。
4)生物负载的检查按照EN ISO 11737-1:2018并参考EN 14683:2019的附录D,同一批次检测数量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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